基本理论

程恩富:中国模式的经济体制特征和内涵(下)

2018-06-23 来源:《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12期 作者:程恩富
2.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所谓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是指按劳分配为主体,多要素所有者可凭产权参与分配,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呈现交互同向和并重关系。公有为主体的产权制度为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提供了可行性的前提条件,而按劳分配为主体保证了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等以私有为产权主体的国家是以按资分配为主体,这些国家的收入差距主要不是取决于工薪收入的差距,而是取决于财产占有多少导致的财产收入的差距。正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所说,“收入的差别最主要是由拥有财富的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工资和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这种阶级差别也还没有消失:今天,较低层的或工人阶层的父母常常无法负担把他们的子女送进商学院或医学院所需要的费用——这些子女被排除在整个高薪职业之外。”高效率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的。资本主义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私有财产制和按资分配及其派生现象上。与此相异,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体制僵化和平均主义分配及其派生现象上。由此,中国改革走向了市场型按劳分配,市场竞争所形成的按劳取酬的合理收入差距,已经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使劳动资源在社会规模上得到优化配置。按劳分配相对于按资分配,客观上是较公平的,效率也是较高的。中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先富—共富”的社会分配结构,既强调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凭借所有权可以参与分配,又强调市场性按劳分配的机制和原则,呈现出适合现阶段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分配形态。这种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的特点是强调第一次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作用,国家财税等再分配调节的公平与效率起辅助作用。在多要素参与分配的条件下,中国应注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和其他福利水准。
3.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所谓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是指多结构地发展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在廉洁、廉价、民主和高效的基础上,发挥国家调节的主导型作用。中国确立和完善以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为交换对象的市场客体结构,以各种市场客体占有者或交换活动当事人为内涵的市场主体结构,以各种市场主体和客体活动地方和范围为基础的市场空间结构,以交换起终点的持续性和顺序性为特征的市场时间结构,形成结构完整、层次合理、机制灵活和偏向买方的市场体系。中国经济在保持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国家的计划手段和财政、货币政策的调节作用,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平衡性和持续性,以期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和最大化。在廉洁、廉价、民主和高效的前提下,确立“小而强的政府”的主导地位或主脑地位。在既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制“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实现一种“基础—主导”的双重调节机制,形成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表现出国家的经济调节职能和作用强于和大于资本主义国家。
4.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所谓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是指要处理好引进国外技术和资本同自力更生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高效利用本国资本关系,实行内需为主并与外需相结合的国内外经济交往关系,促进从追求引进数量的粗放型开放模式向追求引进效益的质量型开放模式转变。中国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既强调积极利用外国的资本、技术和人才,又强调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主张“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并使之成为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中国在独立自主和依靠本国力量的基础上,逐渐实现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多方位开放(还有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双向开放),在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多层次开放,对商品和服务、资本、技术的多方面的开放,以及在东、中、西地区的多领域的开放。中国注重在结合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调控引进资本、技术和人才的战略与策略,增强自主创新的程度,大力发展控股、控技(尤其是核心技术)和控牌(尤其是名牌)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和民族跨国公司,突出培育和发挥知识产权优势,目的是打造出中国的世界工厂而非世界加工厂,争取商品和服务、资本、技术引进来的同时努力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以期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