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学术思想研究

曹雷:公有制高绩效论的学术和现实价值(上)

2018-06-26 来源: 作者:曹雷

公有制高绩效论的学术和现实价值

曹  雷**

程恩富于千年之交明确提出“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并与他同期先后独创性地提出的“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设”、“资源和需要双约束假设”、“公平与效率互促同向变动假设”等其他四个关键性的理论假设,合称为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五大理论假设。[1]这五大假设也是程恩富所领衔的“新马派”即“新马克思综合学派”所坚持的基本理论前提,它是依据“国情为据、世情为鉴,马学为体、西学为用、国学为根,综合创新”的时代精神和科学理念,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思想为指导,以中外经济实践为源泉,力图既超越马克思经济学和苏联经济学,又超越现代西方经济学和中外古近代经济学的重大原创性理论成果。程恩富提出的五大假设强调假设的现实性、科学性和辩证性,通过假设的形式及其重要差异既显示出现代马克思主义主流经济学和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这两大理论经济学的方法、范畴、原理和体系的相互吸收与通约的一面,也显示出相互批判与排斥的一面,因而具有更大的思想认知功能和社会建设功能,有利于构建具有科学性和普适性的马克思主义及其经济学,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及其经济学的中国化或本土化,有利于真正促进我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程恩富语)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五大假设中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来自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凝练、创新和发展,已被既有资本主义经济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又在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我国和越南等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阶段中得到检验、深化和发展,虽然仍须在未来中外经济实践中继续进行检验及展开和完善逻辑体系,但只能是这一科学假设向着绝对真理不断逼近的丰富和完善。

一、作为现代政治经济学基本假定之一的“公有制高绩效论”

(一)“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内涵

程恩富认为,从马克思经济学中概括出来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是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成员共同所有的公有制体系能达到社会绩效最大化;而从邓小平经济理论中概括出来的“公有制高绩效假设”,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能达到社会绩效最大化。但其中均存在多种复杂的前提条件,如不存在严重的社会腐败,委托代理双方权责是合理的,国企承担额外社会义务需另行核算,政府的管理、政策和操作没出现大失误,选聘的经营者有较高素质,等等。只有大体同时具备这些前提条件,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结合才能呈现高绩效。倘若过去或现实生活中搞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条件缺失而导致某些低绩效现象,这并不能证明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低绩效或不可行。

(二)“公有制高绩效”逻辑结构

程恩富还从现实可能性角度,将所有制与体制、公平和效率这四个相关因素构成结合链,归为四类:公有制→体制优越→最公平→高效率(效率Ⅰ);私有制→体制较优→不公平→中效率(效率Ⅱ);公有制→体制次优→较公平→次中效率(效率Ⅲ);私有制→体制较劣→不公平→低效率(效率Ⅳ);[2]明确提出高效率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在社会主义初级段,只有坚持、壮大和完善市场型公有制,才能在制度成本最低和相对最公平的状态中实现高效率。在公有制形式从低级到高级逐步成熟和完善的三阶段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新三段论”)中,公有制的绩效会越来越高。[3]

(三)“公有制高绩效”重要推论

程恩富的“公有制高绩效”思想,还包含从“公有制高绩效假设”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或所有制结构等的若干重要推论,如: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遵循。在当代中国,现代、近代和古代生产力多层次并存。由多层次生产力的状况决定,我国的公有制经济还不可能覆盖全社会,还必须同时发展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利用外资经济。只有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的格局,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由世情和国情的历史条件决定的。新中国唯有建立并巩固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才能使整个中华民族众志成城,形成抵挡外国垄断资本主义和经济霸权主义欺负和压制的根本条件。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实践已经表明,正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制度保证了新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

2、中国绝不能搞私有化。西方经济学上的新自由主义竭力鼓吹私有化或叫非国有化或民营化,其理论根据都是不能成立的。其中认为公有制经济没有效率的理由根本不符合事实。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有制的平均经济效率都明显高于资本主义经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思潮影响下,苏东是倒退的二十年,拉美是失去的二十年,日本是爬行的二十年,美欧是缓升的二十年,被联合国认定的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亦称第四世界也没有通过私有化等新自由主义途径富强起来,有的反而更加贫穷。这种世情也可以从反面证实“公有制高绩效”假设的客观性。我国若搞私有化必然导致公有制失去主体地位,引起失业率增长、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等一连串不良经济现象和由此派生的社会不和谐,丧失社会主义、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

3、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应对国际经济危机的根本保证等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机制与发达资本主义的宏观调控机制相比,其特征和优势在于它以公有制为基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避免经济危机的根本保证。也只有微观经济层面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宏观调控才能取得根本成效。一是因为公有制经济可以消除个人收入的两极分化,从而可以有效地把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之间的矛盾,控制在非对抗性的范围内,这是消除经济危机的基本条件。二是因为公有制企业才能从整体利益和共同的长远利益出发,自觉服从国家计划指导。[4]

二、国有经济高绩效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两种存在形式,相应地,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两种表现形式,公有制高绩效必须通过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相对绩效较高,包括横向的与非公经济相比整体较高和纵向的与自身相比不断优化,才能体现出来。程恩富对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优势和特征,以及与时俱进地优化改革等有着丰富的论述,这里只能择要概述。其中关于国有经济的一些如下:

(一)必须保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公有制主体型市场经济模式,而不是私有制主体型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中,决不放弃含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主体地位,而是要将公有产权与市场经济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实现一种以法人型联合劳动为基础的“市场社会主义”。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鼓励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其他经济成份的适度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辅体,但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一定要占大多数或优势,国有经济一定要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并体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所谓“主导”,是指国有经济占一定数量比例基础上的功能、作用和地位;所谓“主体”,是指公有经济具有一定功能、作用和地位基础上的数量比例,主体涵盖主导。如果国有经济占的比重太小,便不能充分施展其主导作用;如果公有经济占的比重较小,便不能保持其主体地位。把公有制贬为纯粹是可用可不用的经济手段,主张国有经济缩减到如西方国家所占的比重,全部退出竞争性产业部门,或者主张国有制不能与股份制相融合,应完全放弃所有股份制企业的国家控股权等等,都是不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本质的悲观思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所有制结构应大体稳定在“34111”的比例为宜,即国有经济占30%,集体经济占40%,个体经济占10%,私营经济占10%,外资经济占10%,可称为“34111模式”。[5]

(二)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依据和基本功能

要从国民经济的宏观结构和布局上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从而使我国国有经济具有适度的规模、合理的布局、较强的控制力,保持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功能和社会性质。然而,仅把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在弥补“市场失灵”上,并以此决定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国有经济的规模则是很有问题的,因为它没有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国有经济的全部属性和多种功能。现代国有企业产生和发展的现实表明,国有企业客观上具有两种属性:一般自然属性和特定社会属性。一般自然属性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要求和特征,而特殊社会属性是反映由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国家性质和占统治地位的政治需要。因此,必须依据我国国有经济的全部属性来确定国有经济进行战略重组的依据。在确认要真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在如何认识和对待我国国有经济的功能、地位和规模问题上,一定要认清国有经济的二重属性,不能只强调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性质所决定的经济功能和政治属性及由此决定的规模比重,淡化其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所决定的经济功能和政治属性及由此决定的规模比重,混淆两种社会制度下国有经济的性质区别。

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与资本主义国有经济在服务对象、经营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有某些共同点,可以借鉴其某些成功经验为我所用。但是,坚持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就要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共性与个性,在承认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共性的同时,注意区分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在性质、地位和作用上的区别。其一,占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和国家的性质根本不同,因而国家所体现的生产关系也根本不同。其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只在市场经济中起某些私有经济起不到的补充作用,处于国民经济中的辅体地位。在我国,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处于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发挥支柱作用和国民凝聚力的效应。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主体之一,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现实载体,应该牢固确立,注重发挥以下六个基本功能:一是基础服务功能,二是支柱构筑功能,三是流通调节功能,四是技术示范功能,五是社会创利功能,六是产权导向功能。其三,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也有些不同。

由此可见,在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时,在国有经济需要保持控制地位的行业和领域,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外,一般竞争性产业也不应该全面退出,可以适当收缩,主要应该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地选择,而非用行政命令去随意大卖大送。现在在竞争性行业中有不少国有企业搞得很好或比较好,有的企业已经打入国际市场,是没有理由要用行政手段强制它们退出国内外所谓竞争性领域。特别是一些高度竞争性的产业,如装备工业,是工业的核心和基础,综合国力的根基。一国装备工业的发达程度,是国家工业和科技水平的标志。如果我国工业的核心和关键部分被外资控制,那么,国家将失去对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权,我国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的基础将被侵蚀,我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方针将失去前提。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调整必须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6]

(三)搞好作为国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国有控股公司

我国国有企业的特定社会属性,决定了它要突破作为校正市场经济失灵的补充作用和地位,国有企业也应该成为市场经济微观活动主体的主力军和领航舰。计划型国有企业向市场型国有企业的转变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这决不是否定国有企业,而是要找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实现形式。所谓“国有企业改制”,本应是改革体制和机制,包括产权结构的调整和重构,而不是把国有制改为非国有制即根本改变所有制的性质,不能把“国有企业改制”理解为非国有化或私有化。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市场型国有控股公司,也就是说,要使国有控股公司成为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7]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就是要在承认股份制是一种资本构造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国有制经济与股份制的结合。不能只强调其由市场经济和社会化生产决定的一般属性,淡化其由特定生产关系决定的特定社会性质,混淆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与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性质区别。不能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变成照搬照抄西方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制度。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需要把公有制的内涵与股份制这种形式结合起来,进行真正的制度创新。如果混淆公有股份经济与私有股份经济的区别,认为股份制都是公有制,而且是所谓“新公有制”,就会混淆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同生产关系基础的区别,取消把公有制与股份制结合起来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任务,放弃创建新型公有股份经济的努力,掩盖通过股份制推行私有化的主张。

通过股份制改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会有国有独资和国有混合经济两种基本形式,而在国有混合经济中,又有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两种形式。但是,说股份制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并不意味着股份制能解决所有层次的问题,更不能靠它生成一种更有效率的公有制形式。而且,在股份制的推行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立法和执法以保障国有企业财产的权利,没有规范的产权制度以界定国有企业行为,那么,国有企业改革不仅难以获得股份制的正面效应,而且还会以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丧失为代价。当前,国有控股公司的高效运行有赖于以下四个具体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8]

第一,建立以政资职能分离为目标的内置三个层次的国资管理系统。这是推行股份制和重塑国有企业制度的大前提。第二,建立以国有法人相互持股为主体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利用股份制的一个关键性制度要素。第三,建立以个人财产抵押为基础的经营者年薪制。这是集收入、财产、职位和荣誉等多重制约为一体的第三个制度要素,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股份制内涵之一。第四,建立以党政互相兼职为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国有控股公司内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经理层)与党委会、职代会、工会之间的关系。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推行股份制所要处理好的一个特殊矛盾。

程恩富还对进一步遵循经济规律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三、集体经济高绩效论

程恩富提出,要遵循“两个飞跃”的思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应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积极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强化多种模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切实做到农村各类集体企业和合作企业同市场经济的充分衔接和融合,从所有制和产权制度上促进“三农”难题的缓解。[9]

(一)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

目前我国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较为普遍的存在着重家庭经营、轻集体层统一经营的倾向。当前双层经营体制中存在的为数较多的是以分为主的统分结合或有分无统的类型,其共同点是集体积累较少,力量薄弱,因而在实践中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直存在着矛盾。其原因既包括农村经济制度上的缺陷,更重要的是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实施上的错位。一些地方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过去已消失的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活动又开始盛行,社会治安混乱,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严重。而集体经济力量雄厚的乡村则恰恰相反,农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都提高较快,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所以要大力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改变“统”“分”失衡的现状。一是集体层经营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不要一刀切。可以实行集体独资模式,可以搞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引进外国资本和技术来发展集体产业。二是要以增强集体层的经济实力为目标。三是集体层经营需要从组织和产业两个方面进行重新定位。四是各级政府及政策要积极引导。

(二)积极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

一要充分肯定和壮大“完全集体所有制”。经济学完全或纯粹意义上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农村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并在分配上实行多种形式按劳分配。其严格的经济本质规定性是“整体所有、自主决策、联合劳动、按劳分配”。目前,与市场经济结合和管理水平很高的集体经济模式,如,南街、刘庄、竹林、华西村等都是走“集体经济,共同富裕”的典范。

二要适度推动农业的“集体化和集约化”进程。农业改革和发展的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集体经济。进入21世纪以来,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外农业的激烈竞争,带有小农分散生产方式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集约和规模经营的现代化生产方式要求相差甚远,其能量和潜力有限,必须适时适度发展农村“集体化和集约化”,逐步实现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

三要提倡和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我国的行政单位村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规模都比较小,且村落分散。因此,以村为单位的集体经济普遍存在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问题。我国农业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竞争,不可能单纯靠增大土地规模来实现,而要提倡和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竞争能力,提高科技含量和生产经营效率。

(三)强化多种模式的合作经济

合作经济,主要包括农户之间的合作(横向一体化)和在此基础上的农村合作组织加公司这样的合作(纵向一体化)及作为混合经济模式的合作农场。合作化经营是广大农户联合起来从事经济活动的经营形式,是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的最佳途径,是市场经济实践的产物。实行合作化经营体现出的优越性决定当前我国应进一步增强农业合作经济的发展,鼓励广泛合作。具体形式上,各地可根据地区特点选择不同的合作经济模式,如邯郸模式、莱阳模式、宁津模式、安岳模式、江山模式、上海松江模式等。

四、混合所有制经济高绩效论

程恩富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必须大力发展公有资本控股和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巩固和加强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支柱。

(一)混合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势

程恩富指出,混合经济的含义比混合所有制宽泛,既包括私有与国有等所有制结构混合,又包括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的调节结构混合,二者是密切关联的包含关系。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在特定情况下具有高效率,但也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参与到市场的运行中,对市场的弊端进行调节、干预和管理。因此,现代资本主义都是程度不同的混合经济体制。现代西方国家就是借助于混合经济,以政府调控弥补市场手段的不足,以社会目标弥补私人目标。而国家所有制、国家控股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都成为必须听从国家调节的微观基础,所以,私营与国营,市场与国家,两组的作用是紧密相连地相互补充、共同释放的。它比完全私有化和唯市场化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具有“杂交优势”。

而混合所有制是财产权属于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所有者构成的一种所有制。从个体或微观层面来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建立的企业,因而国有、集体、合作、个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的各种混合,均可视为混合所有制,而并非只有公有制与非公制的资本混合,才算混合所有制。从社会或宏观层面来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制结构中,包含多种所有制形式及其相结合的经济形式,是多成份、多形式的混合统一体,其重要实现形式就是现代股份制经济。虽然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混合经济一样具有一定“杂交优势”,但是,它与单一的所有制形式一样,仍然是有利有弊的,关键是要发挥不同的资本、资源、技术、人才、管理各自的优势,实行合作博弈,优势互补,更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内外激烈竞争。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大多数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是为私人资本增殖服务的产权方式和工具。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国家垄断资本发展的必然产物。其任务是“填空补缺”,做私人企业所不愿做或不能做的事情。“国有制”的存在并非作为私人资本的竞争者,而是为私人资本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动力,为了帮助“私有制”更好地发展和更多地赚钱。所以西方的混合所有制虽然是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态,在某种情况下缓解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的性质。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采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和形式应有所不同。作为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之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不断探索本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物,与西方国家相比,具有一定质的不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有制性质是建立在公有资本的控股基础上的,目的是不同资本的优势互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总体上都要根本维护和积极扩展全体人民的各种利益,也要提高本国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国内外的中高端竞争力和获取利润,但其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征和经济效应并不在于只求“利”而不讲“义”,而是在实现本企业合法合理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带动本国和他国的国计民生共同发展。

(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以公有资本为主体

第一,以公有资本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保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基础,在社会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这是保证社会主义制度不变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第二,以公有资本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市场机制给经济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必有的问题。而公有资本可以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公有资本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根本上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利于环境和谐发展;公有资本更加强调经济发展的计划性,可以缓解市场盲目性带来的资源浪费;公有资本可以使重要资源不被少数私人占有,有利于解决两极分化问题,实现共同富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只有以公有资本为主体,才能真正起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反之则相反。

第三,以公有资本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我国身处西方跨国公司的资本全球化环境之中,经济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大量外国资本在我国重要产业领域处于支配和垄断地位。面对如此严峻的国内市场形势,对我国经济安全能真正起到中流砥柱作用的恰恰是大型国有企业。现代市场经济均属寡头垄断型与垄断竞争型相结合的市场格局,因而我国不是国有企业垄断,就是西方跨国公司垄断!也可以说,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有资本垄断,就是代表私人利益的中外私有资本垄断!不是国资或公资“一股独大”,就是外资或私资“一股独大”!事实证明,我国凡是国有企业退出的盈利领域,西方跨国公司迅速占据大头,民营企业只不过获得小头,结果本属于人民的盈利和财富主要送给了外国人手中。所以,只有大力发展国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才能真正促进我国的经济稳定、经济安全和国民福利。

第四,必须增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公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终极目标是更好地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在这一目标指引下,我们就能始终保持公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近几十年来我国国有经济的比重越来越低,已低于不少资本主义国家,因而亟须通过主动参股和控股非公经济,来推进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公有资本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世界范围内是一种常态。公有资本一定要在这些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而且是绝对控制地位,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独立。目前,有些地方的这类重点部门丧失了公有资本的主体地位,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在重要领域,包括重要的竞争性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由公有资本控股。公有资本在公共政策性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吸引非公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鼓励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西方不少国家都在非公企业中积极倡导职工持股,实行“劳资两利”的利润分享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应大力推行这一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中分享成果。

第五,改革现有的大型国有企业应该更多地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入手。因为对于现有的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并不存在资金匮乏的问题。国有企业长远、整体、综合和合法的高绩效是源于国家的科学调控、无剥削的产权关系和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公有制实际上比私有制更适合市场经济,操作得法,便能释放更高的绩效和公平。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应是化公为私,对社会主义企业进行资本主义的私有化改造或私有股份化改制,而是要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增强公有资本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更好地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服务。那种主张把高盈利、易盈利的产业和产品都让中外私有混合所有制企业或私人企业经营,而让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国有企业拾遗补缺地从事不盈利、难盈利的生产经营,这等于是把盈利和财富让给私人,而把亏损和问题交给代表广大人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体制机制,是资产阶级政党和非人民政府执政的标识和通病,是与真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悖的。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要做到“六个防止”

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大潮掀起之时,要防止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负面现象。

一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有资本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壮大,因而不能像过去国有企业改制那样,大买大送国有资产,以致迅速造就了一批富豪和超级富豪,迅速扩大了贫富分化。还要汲取当年国有银行改制过程中外资乘机参股谋取暴利的教训,避免类似现象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再次发生。这亟需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二是防止外国资本垄断。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如果实行“国退民进”政策,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实力遭削弱,那么,外国垄断资本必将主导中国的经济版图,中国的国民经济可能会丧失独立自主发展权。现实表明,凡是国有经济逐渐退出的产业,民营经济都没有获得控制权,而是被西方跨国公司迅速占领前几位。面对跨国公司对中国本土企业造成巨大压力的现实,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我国必须以铸造本国企业的“航空母舰”为目标,实行“国进民也进”方针,民营经济要与国有经济加强资本、市场和知识产权等协作和联合,夺回国内产业控制权,并参与国际中高端竞争,以保护本国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防止非公资本单向参控。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各类不同性质的资本互相参股或控股。既包括非公资本参股或个别控股国有资本等公有资本,也包括国有资本等公有资本参股或个别控股非公资本。目前,有些地方和部门只强调前者而否定后者,这是极其错误的。倘若只是把一大批本来正常盈利和高盈利的国有企业或国有金融企业,行政命令性地让非公资本持股或控股,实际上就是把本来属于人民整体的大量盈利主动送给中外私人。这是背离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改革性质和大方向的。

四是防止削弱人民币国际化。当今国际市场上,西方跨国垄断企业事实上均与金融垄断有关。只有获得国家支持的巨型企业,才具有对抗金融垄断的能力,才具有与国际寡头平等竞争的实力。现阶段,总体上我国民营资本规模、技术水平、竞争力、管理水平都不如国有资本,更远远不如西方跨国公司的垄断资本。因此,只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才是我国主要进入国际市场的希望,也是我国获得国际要素市场定价权的主通道。所谓人民币国际化,就是在国际市场上使用人民币对大宗商品进行结算,而目前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有实力进入国际要素市场,获得国际要素市场的足够份额。如果国有企业被削弱,国有资本被置换,人民币国际化势必受阻。

五是防止只讲混合所有制。现在流行一种误区,即只讲混合所有制,不讲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甚至认为国有企业没有必要存在。实际上国有企业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关键时刻还得靠他们。中国共产党强大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国有企业是支持党的,提供着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国有企业经营不是完全靠市场决定的,还要靠政治决定。国有企业虽然有一些弊端,但要的是加快改革、加强监督、管住管好,让它们更好更健康的发展。认为国有企业必然就是一种不好的体制,出路只有“去国有企业”、“去国有化”,这是不对的。

六是防止削弱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发展混合所有制,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作为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新兴经济体,我国国有经济是维系国民经济运转并促进经济走向强大的重要力量。这不是什么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而是涉及到国家经济的战略问题。混合所有制在人事、经营和分配等方面也会产生单一所有制或一股独大企业所没有的利弊和新矛盾,应该因地因企制宜。国家应该明确哪些领域可以搞混合所有制经济,哪些领域没有必要搞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禁止“一刀切”和“一哄而上”政策的发生,以提高中央和各省市大型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巩固和加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在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命脉产业和战略制高点产业必须由国家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也不是完全市场化管理,而是必须接受国家调控,从而成为国家调控的主要支柱和基础。中外新自由主义鼓吹的国企私有化和完全市场化管理的论调,已被国内外的实践所否定。



**曹雷,经济学博士,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1] 程恩富,方兴起,郑志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五大理论假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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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程恩富.社会主义发展三阶段新论[J].江西社会科学,1992(3).

[4] 程恩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J].海派经济学(24),上海财经大学出版,2009.

[5] 程恩富.掌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基本观点[J].新疆财经,1995(5).

[6] 程恩富.坚定不移地科学推进国有经济调整和改革[J].江西社会科学,2007(10).

[7] 程恩富.社主义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国有控股公司[J].理论与改革,1998(2).

[8] 程恩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如何利用股份制——兼论国有经济的六项基本功能[J].经济经纬,2002(2).

[9] 程恩富,陆夏,徐惠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倡导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模式多样化[J].经济纵横,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