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中国经济学

程恩富 王中保:近年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若干重大理论创新评述(上)

2018-06-23 来源:《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7年02期 作者:程恩富 王中保

近年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若干重大理论创新评述

 

近年来,现代政治经济学的争鸣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四个最重要的理论上。下面各节首先综述各种不同理论观点的背景、现状和核心内容,然后再对其进行独立评论和理论分析。

一、经济人假设在争鸣中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建设,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学说体系大量引入。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作为其进行理论分析和学说建构的逻辑起点和前提条件,不仅在西方经济学内部各流派之间不断地存在争鸣和批判,而且从西方经济学引入我国之时起,在我国学术界也从未间断对其的研究、讨论和争鸣。

第一种观点认为,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虽然是片面的,却是合理的,是一种科学的理论抽象。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的片面性,既是社会科学分工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学建立严谨理论体系的需要,其不足应由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来弥补。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并不需要否定这个假设。在理论与政策上确认经济人假设,对促进我国的社会科学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经济人假设的自利行为与大量事实基本相符,同时也是完全正当的。针对经济人假设的形式化表达,有限理性论提出者西蒙的意见与其说是批评,还不如说是补充;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的批评本身包含很大的问题。经济人假设虽然受到许多批评,却仍应是经济学研究坚持的正确方法。[2]经济人假设的基本思路是降低对人的行为的要求,而提高对制度的要求。经济人假设的突出意义之一,就是对人的属性进行简化,在多维人性中,抓住了人的自利性这个维度,从而大大方便了对人的行为的分析。强调人的理性的学术意义在于,它可以用求极值等数学手段对人的选择行为进行模拟,这毫无疑问是为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简洁而确定的路径。判断一个假设是不是合理的,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这个假设在多大程度上推进了学术研究;二是看根据这个假设所得出的结论是否具有现实意义。经济人假设符近年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若干重大理论创新述评合这两个方面,也许不是一个完美的假设,但肯定是“好”的假设。[3]

第二种观点认为,作为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把“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看成是不可更改的、永恒的,这是历史唯心主义的;把资产阶级的特殊人性看成是一般人性,是非科学的;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不应作为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前提和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出发点。持此观点的学者指出,“自私”是一种观念形态、一种思想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自私、利己主义不是天生的,不是人一生下来就自然而然具有的本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一种观念、一种思想的“自私”,是由社会存在、经济基础决定的。几千年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自私自利思想逐步影响到劳动人民。自私自利、利己主义思想的普遍化是私有制长期统治的结果,而不是人的不可改变的“本性”。因此,从哲学上讲,“经济人”假设是历史唯心主义的命题,因而是反科学的;从政治上说,“经济人”假设是资产阶级学者反对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从经济上说,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经济人”假设为推行私有化提供了理论根据;从思想上说,“经济人”假设是宣传没落腐朽的剥削阶级思想的一种形式。[4] “经济人”假设尽管成为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本出发点,但实际上它对资本主义制度是缺乏解释力的,而“资本人格化”的概括却是实在地表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之间关系的现实,从而有更大的解释力。因此,认为“经济人”假设对资本主义制度有充分解释力,只不过是一种肤浅的虚伪幻象。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该批判和超越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比较典型的假设有“利己与利他经济人假设”和“科学经济人假设”。“利己与利他经济人假设”提出者指出,该假设的方法论是整体主义、唯物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这包含三个基本命题:其一,经济活动中的人有利己和利他两种倾向或性质;其二,经济活动中的人具有理性与非理性两种状态;其三,良好的制度会使经济活动中的人在增进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最大化[5]。科学经济人假设”提出者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阶段,重视诚信和道德建设,重视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健全经济秩序和规范市场行为,为“科学经济人假设”的提出创造了条件。“科学经济人”实现了“利己人”和“利他人”的统一,“理性人”和“非理性人”的统一,“经济人”和“社会人”的统一,“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经济人”和“生态人”的统一,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运用抽象法分析我国现实经济生活实际得出的新概念,似乎可以成为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重要基本范畴之一。[6]

假设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但是,任意假设下的研究及其结论往往是局部的、片面的或错误的。根据假设与现实的关系,可分为接近现实的或远离现实的假设;根据假设的科学近年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若干重大理论创新述评性程度,可分为较科学的或不科学的假设;根据假设的覆盖面,可分为全面的或片面的假设;根据假设的抽象程度,可分为基本的或具体的假设。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则注重假设的现实性、科学性和辩证性,因而具有更大的理论认知功能和社会建设功能。

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包含三个基本命题:其一,经济活动中的人是自私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驱策人的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其二,经济活动中的人在行为上是理性的,具有完备或较完备的知识和计算能力,能视市场和自身状况而使所追求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其三,只要有良好的制度保证,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而有效地增进社会公共利益。该假设的理念源于功利主义,同预设主义相吻合,充斥着历史唯心论的精神,渗透着形而上学的偏见,存有“经济——道德”二元悖论。它奉行唯理论的教条,崇尚人类低级本能的意识,局限于“店老板”的狭隘思维和人性异化心理。因此经济人假设存在不少理论误点。

我们依据人类实践和问题导向,并受马克思的思想启迪,提倡确立一种新“经济人”假说和理论,即“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设”。作为逐渐脱离动物界和超越动物本能的人类,具有极其丰富的情感和理智,不是单纯地表现为完全的自私性。至于社会上利己和利他哪种行为特征突出或占主导地位,那就取决于社会制度和各种环境。把一切利他行为均视为利己行为,是不合情理的。事实上,利己与利他、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典型组合有四种:主观利己,客观利己;主观利他,客观利他;主观利己,客观利他;主观利他,客观利己。广义地说,理性具有纯洁与肮脏、合理与荒唐、正义与邪恶、完善与欠缺、不变与可变、单一与多样、简单与复杂等特性。不过,狭义地说,理性是指认识的纯洁、合理、正义和完善,是认识能力强和认识的高级阶段,而认识的不纯洁甚至肮脏、不合理甚至荒唐、不正义甚至邪恶,以及不完善甚至欠缺,便相对地算作非理性。可见,理性与非理性一般呈现出相对性、程度性和历史性。个人一味地优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经常会同各类群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发生矛盾与冲突,个人利益的总和不一定等于群体利益或社会利益的总和与潜在的最大化。在私有经济范围内,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而正负效应程度不同地增减社会公共利益。在社会公有经济范围内,良好的制度会使经济活动中的人在增进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合理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可见,在涉及人性善恶的“经济人”假设和理论等问题上,有必要实现“马学为体、西学为用、国学为根”的综合创新。

二、劳动价值论在争鸣中拓展

在马克思创建劳动价值论一个多世纪后的当今时代,劳动手段的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已经超越了马克思时代的机械化,资本、技术、信息、管理和知识等生产要素相对于体力劳动和简单劳动更加凸显,满足人类需求的服务提供和精神文化生产已经改变了物质生产为主体的经济结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建也与马克思当年设想的社会主义相区别。时代的发展召唤劳动价值理论的拓展。我国学术界对需要拓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达成共识,不过对于如何拓展劳动价值论却分歧渐远。

(一)对价值创造的分歧

1.一些学者继承马克思的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的观点,不过对创造价值的活劳动的范围进行了拓展。不同的学者拓展的边界不同,从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到所有领域的活劳动都创造价值,宽窄不同。比较典型的观点是“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7]。该论者认为,凡是直接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第二,从事有形和无形商品场所变更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第三,生产有形和无形精神商品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第四,从事劳动力商品生产的服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不能把整个第三产业的服务劳动都视为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有的属于不为市场交换的目的或不进入市场交换而进行的政治、行政、军事、法律等服务劳动,如党、政、军,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活动,不创造价值。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以及资本家的部分生产性管理都创造价值。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由于劳动的复杂程度、熟练程度和强度的提高而引起的,因而从长期来看,商品的价值总量和社会价值总量会具有一种向上变动的趋势,而不是不变。

2.另一些学者突破马克思的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的观点,认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都创造价值。不过这些学者都宣称,只有劳动创造价值,非劳动不创造价值。比较代表性的观点是“社会劳动价值论”[8]和“整体劳动价值论”[9]。“社会劳动价值论”提出者认为,物化劳动是物质化的活劳动的简称,是凝结的活劳动,具有物质与活劳动两重性。物化劳动——设备、材料和工艺,是由其他有关企业的活劳动生产的,而且可以严格地逻辑证明,是本期活劳动生产的,不是过去活劳动生产的。因此,从企业看,其剩余价值是由物化劳动(劳动手段、劳动对象)与活劳动(劳动力)共同创造的,但从社会看,是活劳动创造价值,且来自本期的活劳动。长期以来,认为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不能创造价值,并且把物化劳动等同于资本,讲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就是讲资本创造价值,就是资本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三要素论,是严重的理论扭曲。只有确认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按资本和技术分配才有充分的依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才能够成立。[10]“整体劳动价值论”提出者认为,劳动是劳动主体(人)与劳动客体(自然)的统一,劳动绝不是单纯的劳动主体活动,没有劳动客体就没有现实的劳动的存在,也没有抽象的劳动存在。由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只要承认物化劳动即劳动客体对创造使用价值起作用,就必然要承认同样对创造价值起作用,才符合逻辑。因此,劳动整体创造价值,不可能存在单纯劳动主体作用凝结的价值。[11]

3.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包括“劳动”在内的所有生产要素都参与价值的创造。不过这些学者认为,他们的价值理论既不同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是马克思批判的萨伊“三要素价值论”。比较代表性的观点是“广义价值论”[12]和“多元价值论”[13]。“广义价值论”的提出者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新古典边际生产力价值论和斯拉法价值论都只是一种狭义的价值理论。广义价值论就是关于价格运动一般规律及其特殊形式的学说。广义价值规律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平均比较利益率决定,或者说根据比较利益率相等的原则决定,广义价值的实体就是比较成本。因此,比较生产力与广义价值量成正比,劳动要素与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共同创造价值。[14]“多元价值论”提出者认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动力和主体多元化了,与其相适应的经济价值论也必然要多元化,商品价值的本质是人的需求同商品之间的关系,商品价值的决定是一个多层次多元的综合体系,它由供求均衡论、生产要素论和需求要素论所构成。“广义价值论”者和“多元价值论”者都认为劳动价值论是他们理论中的“特例”。

(二)对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二者关系的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价值分配并不由价值创造决定,简称“非决定论”。“非决定论”者认为,价值分配的依据并不是价值创造的多少,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无关。有学者指出,在存在商品价值关系的条件下,价值的生产是价值分配的基础,价值创造的多少,制约价值分配的多少,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分配方式或者分配制度的选择与确定,不是由价值理论决定的。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与劳动价值论无关,资本主义实行按资分配或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不是以要素价值论为理论依据的。按劳分配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依据的,而按要素分配则以生产要素所有权为实际依据。[15]

另一种观点却认为,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简称“决定论”。“决定论”者认为,价值分配的直接依据和多少,是价值创造与否和多少。决定论者大多不承认“活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认为只有承认物化劳动或者各种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才可以解释现实经济中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学者认为,生产要素所有权只能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取相应收入的法律依据,至于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份额的大小,则必须以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所做的贡献为基础。[16]

我国理论界在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分歧和争鸣中已取得不少可喜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些研究成果似乎能够解释经济现实,却不能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而也就谈不上发展的问题;二是有些研究成果虽然坚持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却无法或非常牵强地解释某些现实问题;三是现有的研究成果自称是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但是内容却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大相径庭。为此,我们强调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和研究,其实质是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拓展劳动价值论的理论空间,以更好地分析和指导中外现实经济的发展。

由于当时研究目的的需要和所在时代的局限,马克思的原有理论不可能完善地解答当今时代的实践发展问题,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革新的现代政治经济学也必须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点。劳动价值论这一学术地位和政治重要性,使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也一致强调,只有推翻它才能从理论逻辑上摧毁马克思经济学和共产党的理论大厦。我国理论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模糊价值理论,尽管有各种不同的理论称谓,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活劳动价值学说和生产要素价值学说两大类。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是不能离开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核心观点。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要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基本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实际,做出科学的理论阐释,以完善和发展劳动价值论。

为此,要消除对马克思原创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误点。误点之一,认为劳动创造价值是指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和信息等经济要素日显重要的条件下,劳动价值论过时了;误点之二,认为劳动价值论产生于小生产时代,因而在当今新科技革命时代中劳动价值论已不适用;误点之三,认为劳动价值论不承认有形或无形的生产要素对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重要作用;误点之四,认为劳动价值论仅适用于实物交换的场合和一国内部的交换;误点之五,认为物化劳动或劳动的土地生产力创造价值,是合乎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论点和方法;误点之六,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包括科技劳动和企业管理劳动。

为了清晰地使有关价值、财富与分配的各种现象和本质联系都可得到较圆满的科学说明,我们提出和阐述了“新四说”:各种生产性活劳动创造商品价值——活劳动价值说;全生产要素或经济要素创造社会财富或商品使用价值——全要素财富说;多种产权关系决定按资和按劳等多种分配方式——多产权分配说;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形式是要素所有者创造价值和财富并据此参与分配,而实质是按生产要素产权分配——按要素贡献的分配形式与实质说(按贡献分配形质说)。在“新四说”的基础上,我们较完整地阐述了“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基本内容,既超越和发展了马克思“原创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也同各种新的多元价值论划清了科学界限。



[1]杨文进:《略论“经济人”假说片面性的合理性》,《东岳论坛》2006年第2期。

[2]梁东黎:《论经济人假设在经济研究中的合理性》,《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3]胡均、杨静:《“经济人”假设的历史观和方法论》,《经济学家》2005年第6期。

[4]周新城:《评“经济人”假设》,《学习论坛》2005年第1期。

[5]程恩富:《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四大理论假设》,《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6]李炳炎、江皓:《“科学经济人”: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学术研究》2005年第12期。

[7]程恩富:《确立“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财经研究》2001年第11期。

[8]钱伯海:《社会劳动价值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

[9]钱津:《劳动价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10]钱伯海:《关于深化劳动价值认识的理论思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11]钱津、王俊发:《论劳动整体创造价值》,《青海社会科学》2005年第6

[12]蔡继明、李仁君:《广义价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13]晏智杰:《顺应历史发展潮流,重塑多元价值理论——论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的经济学价值论基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14]蔡继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价值理论》,《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1期。

[15]卫兴华:《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讨论中的几个问题》,《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16]蔡继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含义》,《学习论坛》200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