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中国经济学

程恩富 龚云:大力发展多样化模式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

2018-06-21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2年第31期 作者:程恩富 龚云

大力发展多样化模式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

 

    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实现形式之一。加强集体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集体经济的若干理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社思想

马克思对合作社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我们所说的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立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实验的意义无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

恩格斯也高度重视合作社,提出了通过合作社的办法改造小农的思想。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

    “集体所有制”的概念是恩格斯首先使用的。“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来改变社会结构的那种急剧的革命,现在已经是急不可待和不可避免的了。”马克思也多次使用过集体所有制的概念。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合作社的思想对于我们发展合作经济的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集体所有制”与“社会所有制”、“共同占有制”是同义词,都是指在理想社会中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与我们现在使用的集体所有制不是一个概念。

    (二)列宁的合作社思想

    列宁对合作社的认识,前后发生过变化。起初他认为合作社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经过新经济政策后,列宁高度估计了合作社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制度胜利的意义。“ 现在我们有理由说,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有了完全合作化的条件,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列宁肯定合作社的社会主义性质,是他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大贡献。

    (三)斯大林关于集体所有制的阐述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问题,是在列宁逝世后,经过苏联农业集体化和手工业合作化的实践,由斯大林在理论上加以解决的。中国所使用的集体所有制概念直接来自斯大林。斯大林直接领导了苏联的农业集体化运动,提出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形式。

    斯大林还从工农关系的角度阐述了走集体化道路的重要意义。他说:“要避免这种关系(指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关系——引者注)破裂的危险,必须逐步地把个体小农经济转到集体大生产的基础上去,因为只有公共的大生产才能充分利用科学成就和新技术,才能一日千里地推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斯大林在经过苏联农业集体化和手工业合作化的实践以后,在理论上把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作为同全民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形式,最终明确下来。

    (四)中国领导人关于集体经济的论述

    中国历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集体经济,特别是高度重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关于集体经济中国领导人有一系列论述。

    毛泽东非常重视农业集体化。1937 年8 月,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 1943 年,他在《论合作社》中指出,“如果不从个体劳动转移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法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从土地改革到发展劳动互助组织两次变化,这是生产制度上的革命”。 1943 年11 月29 日,他在《组织起来》中指出:“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痛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

    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农业的“二次飞跃”思想。1980年,邓小平提出了“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的论断。此后的十多年中,他一直强调在我

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 在农村,我们终归还是要让农民搞集体经济。”

    江泽民重视探索集体经济的新的实践形式,提出了“两个联合”思想。

    他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有制经济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这是中央早已明确的”。“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的公有性所有制。目前,我国城乡广泛出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制合作制经济,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应该以积极态度予以支持。股份合作制不是私有制,是一种新出现的所有制形式,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公有性。要鼓励个别资本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投资社会化。这对整个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利的。”“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

    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两个转变”思想。胡锦涛指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央提出,“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

    (五)集体经济的内涵和特征

    关于集体经济的内涵,1992 年颁发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界定:“集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根据《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遵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总结中国几十年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借鉴国际通用原则,集体经济的特征可作如下概括:第一,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第二,集体经济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经济形式,劳动者共同劳动、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第三,集体经济组织的多数成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成员出资入股,享有所有者权益;第四,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多种财产组织形式、多种联合方式、多种经营方式;第五,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第六,集体经济组织是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自治经济组织,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第七,集体经济组织坚持自愿、互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第八,国家提倡、鼓励、帮助集体经济发展,保护集体所有财产,维护劳动者及所有者合法权益。

    (六)集体经济中的“四权”的统一和分离从我国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集体所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的“统”和“分”的关系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第一,“分”以“统”为前提和基础。在农村,没有资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把农民组织在统一的集体经济内,就不会有集体经济组织同家庭承包经营的分权关系。改革开放前,片面地强调统一管理和统一经营,极大地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改革开放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第二,统分结合的不同程度,表现为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这个“度”,决定于生产力的状况,决定于生产社会化的程度。

    第三,统分结合的具体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部的管理水平。

    (七)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异同

    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既相互区别又有一定的相同之处。集体经济是从所有制层面上而言的经济组织形式,合作经济是从经济运行体制层面上而言的经济组织形式。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承认私人产权。这至少体现在以下三点上:其一,就所有制基础来看,集体经济必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即集体所有制基础之上的,生产资料归集体成员共同所有;而合作经济则可以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其二,就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主要以劳动联合为主;而合作经济组织既可以实行劳动联合,也实行资本联合。其三,从分配制度来看,以上两点决定了集体经济以按劳分配为主,而合作经济既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按劳分配,也可以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八)集体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八条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新中国发展历史上,中国集体经济在保障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解决群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特殊贡献。

    (九)贬损集体经济的若干观点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受西方经济学影响大的人认为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该趋于消亡。罗云毅从集体经济制度中劳动与资本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集体经济制度的内在缺陷在于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即根据什么来分配劳动成果的矛盾。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将由于内在缺陷而必然趋于消亡。周放生从产权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集体企业的产权不明确,产权不明确就无法进行交换,没法进入最佳配置的交易过程,所以集体经济制度必然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被淘汰。晓亮从集体所有制经济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情况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在20 世纪80 年代由于市场物资短缺,集体企业的自主权相对比国有企业有较多的灵活性,所以城镇集体经济不改革也能维持下去,甚至还有所发展;而到了20 世纪90年代,当市场经济改革取得进展,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迅猛发展,市场上出现买方市场时,集体经济的体制弊端便暴露出来。因此,集体制萎缩、合作制发展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集体经济这种官办体制已经走到了尽头。唐宗焜也认为集体制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的萎缩和消亡是客观趋势。当前集体经济政策要解决的问题是集体企业改制的问题,而不是去挽救集体企业免于消亡的问题,合作社经过100 多年成功经验的证明,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发展是不可阻挡的。二轻联社系统也承认传统集体经济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

    二、新集体经济的若干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集体经济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模式。

    我国集体经济在扬弃过去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呈现了新的形态——“新型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基础上,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要经济纽带,并实行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相结合的集体经济。“两个联合”即“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体现了新型集体经济的本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征是:在产权制度上,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和共同所有权相结合;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与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在实现形式上呈现多样性,包括完全集体经济、以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结合、以集体资产共有为主的集体经济、以劳动者“两个联合”为特征的股份合作制、以劳动者个人财产出资组建的合作制、由职工持股并有控制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企业集团、由集体资本控制或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等。

    城镇集体经济经历了快速发展和持续收缩的历史过程。在农村改革的带动下,在 20 世纪80 年代初至90 年代中期,各行各业、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获得了大发展,在发展生产、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出口创汇、增加税收、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中共十五大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并在理论和政策上明确提出了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以后,城镇集体企业进入了持续衰退时期。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减少了近80%。到2005年,城镇集体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总人数的比例不到3%。2007 年,集体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66 亿元,仅占全国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2.46% ;同年,中国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设计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5%。2006 年,集体经济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 62%”。城镇集体经济持续衰退的主要原因在于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自身存在的制度不足、改革滞后。为了探求发展出路,城镇集体企业进行了不懈的改革,主要采取了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及出售等形式。目前,股份合作制、股东持股公司制、多种经济成分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成为城镇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以建立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为起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经过多年的实践,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伴随着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股份合作、社区合作制、专业合作社等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纷纷出现。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游侠责任公司、由各级联社控股的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形式也大量出现。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传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逐步回归农民合作本位中得到发展。

根据资本结构、分配制度和治理结构,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模式大致分为四类:完全的集体经济、完全的合作经济、过渡形态(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不同组合形态)、典型的私人股份制。对于过渡形态,是否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主要看是集体持大股,还是私人持大股: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经营决策权是少数人说了算,还是多数人说了算。下面主要介绍完全的集体经济、完全的合作经济和过渡形态这三种模式。

    (一)完全的集体经济

    是指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集体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并在分配上实行多种形式按劳分配。其严格的经济本质规定性是“整体所有、自主决策、联合劳动、按劳分配”。

    这种集体经济模式的基本经验为:

    一是集体所有加统一经营。二是实行按劳分配加福利供给制。村民之间的货币工资收入差距较小,同时集体承担日渐增多的生活用品的供给以及其他如医疗、教育、文体等福利。三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农工商一体化和第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实现集体主义与农村优秀传统道德相结合。五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所有村民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生产资料的高度集体化,土地及村办企业等均归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履行所有者职能,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始终以村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和较高的社会福利制度,既承认劳动差别又避免了贫富差距:村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普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村集体。

    (二)完全的合作经济

合作经济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的定义为:“合作社乃是社员为满足其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的需要和愿望而自愿结合的。共同拥有和民主管理的自治团体。”

合作经济思想最初起源于欧文等人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将合作社原则的内容首先综合和具体地运用于合作社实践,则是英国的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是一个典型的消费合作社。1937 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将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的原则归纳为7项,作为指导各国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罗虚戴尔原则”。目前,合作社已经遍及全世界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布在农业、工业、流通、保险金融以及居民生活各个领域。

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MONDRAGON CORPORACION COOPERATIVA,缩写为MCC)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企业整体绩效水平最高的典型性工业合作制企业集团,被誉为“世界当代合作社的成功典范”。其成功的经验为:在产权制度上,实行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有制,职工个人所有与集体共有相结合;在管理制度上,民主管理与集体决策相结合;在分配制度上,MCC 初次分配坚持“两个兼顾”:兼顾当前利益和事业发展,兼顾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在就业保障上,MCC 致力于创造就业岗位,建立社会保障,消除失业现象,推动社会变革。在人才培养上,大力发展教育、开展培训,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在对外关系上,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开展国际合作,体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开放策略,与世界市场和经济全球化接轨。其成功的法宝在于将合作制与股份制优化组合,推行“合作社原则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统一”,解决了合作制发展中的世界性难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市场经济导致两极分化的弊端。

    (三)过渡形态

    1.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最为普遍的一种实践形式。改举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了这种集体经济实践形式的有效性,也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实践中,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涌现了多种模式,主要是以分为主的统分结合或有分无统的类型。

2. 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广大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联合起来,围绕某一生产或服务项目而组成众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作为劳动者的横向联合,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成为农民合作经营的重要形式。是“统”与“分”协调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之一。从国外经验看,以家庭为主的农场,合作制的方式组织起来成为一种趋势。除了农户之间横向一体化的专业合作模式外,还出现了在此基础上的“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公司”的合作经济纵向一体化模式。

    专业合作社是家庭承包经营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最新实践形式,得到了政府和理论界的高度评价。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

    农村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以原社区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不改变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把社区内集体经济财产部分或全部地折股量化到每个成员头上,并参照股份制的治理结构成立股份合作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民主管理,按股分红。这种模式以广东农村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为典型,最早源于广东珠江三角洲。

    广东农村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分为社区组织类型的股份合作制和社区企业类型的股份合作制两种类型。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和社区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一般实行统一核算,而社区企业类型的股份合作制一般实行独立核算。

    4. 合作农场(土地股份合作制)

    这种模式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再出让,是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混合模式。这种模式与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私人公司不同,是走股权合作化道路,是合作社的一种特殊形式,既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又能体现共同致富原则,具有特殊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政府应该鼓励其发展,可以促进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发展。

    三、关于发展新集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提高发展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集体经济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农村非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依靠,是实现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基本保证,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要加强集体经济理论研究。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理论界对集体经济采取了漠视态度,导致了集体经济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使得全社会对集体经济的认识出现了严重分歧,这严重影响了集体经济改革进程和方向。这种状况与集体经济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是严重不符的。建议国家加大对集体经济理论研究,特别是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基

本思想,总结新中国 60 多年集体经济发展经验教训,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加强对集体经济的领导,齐抓共管

    加强对集体经济的领导,成立全国发展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改变目前对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放任自流状态。地方应成立由组织部门和农业行政部门组成的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该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要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

    (三)加大发展集体经济的法律政策扶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国家应该制定发展集体经济的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政策。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体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法人”定位。

    国家应该在银行贷款、税收、技术、项目、人才、干部、舆论等方面支持各种形式集体经济发展,为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制度环境。

    (四)采用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 充分肯定和壮大“完全集体所有制”

    2. 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直在探索如何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为此,要做到:一是集体层经营的具体形式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尤其应该发挥“统”的主导作用。二是要以增强集体层的经济实力为目标。既要加强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又要增强集体经济自我积累的功能,还要防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三是集体层经营要从组织和产业两个方面重新定位,逐步扩展到各种层次的经济合作组织和服务联合体。统一经营的产业也应该突破过去的粮食、畜禽生产模式,向非农产业发展。

3. 适度推动农业的“集体化和集约化”进程,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的“第二次飞跃”。

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经济全球化国外农业的激烈竞争,逐步实现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是当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重大二紧迫的任务。

    4. 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管理机构不健全,出资金额不实,优惠政策未真正落,高水平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合作关系不稳定,等等。政府应根据《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提高合作社人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素质。

    5. 提倡和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

    目前中国的集体经济普遍存在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问题。集体经济薄弱的状况很大程度上与集体经济“小而弱”的分割有关。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应该大力提倡各个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组建集体经济联合体,以便较快实现集体资本集中和人才集聚等多重效应,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实体。

    6. 专业合作和社区合作要在基层横向联合的基础上发展纵向的联合

    为了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在基层专业或社区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更高层次(县、市、省甚至全国)的合作社联合组织。

    (五)加强集体经济内部民主管理

    集体经济遭到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在集体所有制建立后,集体经济能否发展,关键取决于内部管理。集体经济实践形式从很大程度上就是探索保障集体经济健康运行的现代管理体制。因此,强化集体经济内部民主管理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关键所在。

    现在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村庄一般实行了党、村、企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的优点是效率高,容易整合全村的资源。但也存在职能不清、职责不明、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对于这种集体经济模式,应该实行党、村和企适当分开。在企业内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村庄内部建立现代治理机制。

    对于大多数村庄,应该建立管理民主运行的有效机制。强化农民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民主管理。

(原载《中国集体经济》2012年第31期,第二作者为龚云)